宝钢股份“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”
2011年11月21日
2011年11月21日
全总首次评选表彰十家“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”
宝钢股份工会榜上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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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全国总工会首次评选表彰了10家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和10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,宝钢股份工会获“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被授予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状”。
宝钢股份工会在宝钢股份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,独立、负责、积极地开展工作,努力把“依靠职工、发展职工、关怀职工”工作落到实处。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载体,建立完善了多级职代会制度,建立健全维权机制,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,保证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审议权和评议监督权。围绕公司中心任务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公司发展大局中的优势作用,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、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自主型职工队伍建设。目前,宝钢股份职工创新小组达到531个,创新协会达到50个,创新成员达到5000多人;在公司获得的专利、技术秘密中,一线职工创造近半,工人创新能手、发明家不断涌现;在国际和国家发明展中屡次获奖,全国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10名工人中,宝钢股份职工占3名。积极开展最佳实践者活动,加强自主型职工队伍建设,仅去年,发现、培养和宣传最佳实践者1578名,其中190余名受表彰。坚持通过多种途径,了解职工的诉求,每年制订实事工程计划,以党委领导、工会负责、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方式予以推进,近十年来共落实数百项实事项目,投入资金近亿元,成为关怀职工的品牌工作。
宝钢股份工会表示,将始终以“促进企业发展,维护职工权益,争取职工利益”为己任,坚持以人为本、以职工为本,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,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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