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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西部(鄂尔多斯)首届汽车房产珠宝红木家具交易博览会邀请函
   2011年07月29日

时    间:2010年9月17日— 9月21日

地    点: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会展中心

主办单位: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

上海100强(TOP100)企业活动组委会

承办单位:鄂尔多斯市经济文化促进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百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

协办单位:北京力度传媒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鄂尔多斯市汽车商会

鄂尔多斯市摄影艺术学会

鄂尔多斯市摄影家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媒体支持: 新华社(新华网)、中国新闻社(中新网)、中华工商时报、中央党政周刊、中国城市新闻报、人民网、搜狐网、新浪房产网、搜狐房产网、安家网、房龙网、中国凭祥红木交易网、内蒙古商报、内蒙古晨报、鄂尔多斯工商界报、鄂尔多斯企业家杂志、鄂尔多斯交通广播电台、鄂尔多斯日报、鄂尔多斯电视台等国家和自治区、地方媒体及相关网络。

一、前   言:

以和谐发展、绚丽都市、低碳生活为宗旨的中国西部(鄂尔多斯)首届汽车

房产珠宝红木家具交易博览会,自2010年起,将每年举办一次。博览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集中展示城市住宅建设和汽车文化的发展成果;搭建车与房地产交易平台;倡导低碳、节能、环保、优质、精品理念;树立车与房地产业的诚信品牌;更加关注民生,推进经济文化;提升城市品味;引导汽车、房地产等行业文化的健康发展。

二、展会内容:

1、各类汽车展览展示及交易;品牌汽车展示、新车上市、现场销售;

2、房产企业项目展示、产品推介、各类精品楼盘展览展示、商品房交易(含低层住宅、普通住宅、写字楼、商业精装修等);

3、银行金融产品推荐交流;车贷、房贷政策现场咨询、办理;

4、珠宝、奢侈品品牌介绍、展览展示及交易;

5、珍稀红木家具展销;

6、相关产业展(装饰装修、物业管理、房产交易、建材等)咨询、交易;

7、新车试乘试驾活动

8、“靓车美食风情游”活动。

三、展期安排:

2010年9月11日— 9月16日  布  展

2010年9月17日— 9月21日  展  期

2010年9月17日上午9:58    开幕式

2010年9月20日下午19:00   答谢会

2010年9月21日下午17:00   撤  展

    

四、参展细则:

(一)展位设置总面积20000(平方米):

1.室内展位, 2、室外展位 

 (二)展位规格:

参展单位自行布置特装展位。

五、展位收费:

1、特装展位:人民币700元/平方米。

2、特别用电:由展会另行收费
 
六、参展手续: 

请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》加盖公章寄送或传真给我们,并在一周内将参展费用汇至指定帐号,且将银行付款底单传真,以确认参展。

七、展位安排: 

按照“先报名、先交款、先安排”的原则,博览会最终保留少量展位调动权。


八、会务安排:

我们将于会前十五天,将《入会通知书》(有关展品运输、住宿、时间安排等事项)寄送或传真至参展商。

九、会刊及会场广告:
    为加大宣传力度,大会免费刊登参展单位简介,除向各参展单位及专业人士

赠送外,还将通过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向各自的网络发至各国各相关单位。

会刊为大16开本,进口铜版纸,彩色精印,具有信息量大、收费低廉等优

点,欢迎惠登广告!

      

此次博览会规模大、档次高、范围广,是跨区域汽车、房地产、珠宝、红木家具等行业交易展示、投资合作洽谈、节能环保产品推介、企业塑造品牌、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的良好平台。现诚邀各相关单位、企业前来参会参展。

联系方式:

热线电话:021-62550290

电子传真:021-62550240-602

电子邮箱:Happiness-joyce@hotmail.com

联 系 人:刘  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100强(TOP100)企业活动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 二〇一〇年 八 月 三 日

 

中国西部(鄂尔多斯)首届汽车房产珠宝红木家具

交易博览会参展申请表

参展单位名称

中文

英文

参展单位地址

中文

英文

联系人:

电话:

传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人手机:

Email:

参展面积

组织机构代码

参展内容

参展费用(人民币)

参展人员姓名

出生年月日

性别

职 务

身份证

1、

2、

3、

4、

5、

参展费用汇入账号: 上海百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

316188-03000921326

上海银行静安支行

上海承办单位:

盖  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〇年  八 月三  日

参展单位盖章

二〇一〇年   月  日

备注:一、参展单位须根椐筹展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筹展工作,并遵守展团有关规定。

二、参展单位需在收到确认参展函后1周内将参展费一次汇入指定银行帐户。参展商品须符合高档和奢侈品的要求。

三、参展单位须按要求搞好展位特装布置,保证展出效果,组展单位有权对参展单位的展品布置进行调整。出售展品要按章纳税,严禁参展人员出售清册以外物品。

四、参展单位须遵守博览会规定,按时参展,不得提前撤展。

五、参展单位在鄂尔多斯必须服从博览会组织部门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。

六、参展申请经我司盖章确认后不得退展,否则参展单位要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。

七、本申请表双方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,参展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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